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特别是已被公告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各地组织对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数据,(具体要求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同时于今年3月1日-4月30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县(区、市)、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对入库申报、数据更新和创新型评价工作进行审核确认,三、有关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优质企业入库培育工作,各地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三)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2月20日开始,经公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请于4月15日前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