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针对往年我市企业年报“前冷后热”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督促和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印发《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方案》,2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推进企业年报工作视频会议,函商市商务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统计局、市政数局、汕头海关、市外汇局等涉及企业年报工作相关单位,方便有需要的企业在填写公示年报过程中咨询求助,从1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市市场主体开展为期半年的公益普法宣传,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诚信年报”,逾期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2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尚未年报、能取得手机信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络员发送手机短信息48373条,督促指导他们可以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粤商通APP、粤省事小程序等多个渠道填报公示企业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