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8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将启动2023年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申请认定工作,独立开展各类国际科技和人才合作,二、申请条件(一)I型国合基地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2.申请单位应具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业务的人员、设备、资金及场地,有条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西安开展合作研发,4.申请单位一般应承担过多项市级及以上国际科技合作类或引智类项目,(二)S型国合基地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2.申请单位应具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业务的人员、设备、资金及场地,4.申请单位应在国(境)外具有稳定的科技合作渠道,在服务各类机构开展技术引进和输出、国际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引进、研发机构落地西安等方面具有显著业绩,能够组织国(境)外科研人员来我市进行科技培训,5.国合基地每有一个国(境)外派驻机构应具备至少一名拥有所在国国籍或长期居住许可的工作人员,三、申请认定程序(一)申请单位在线填写《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申请书》,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