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天津绿色滨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0日,我委向你单位下达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市正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1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单位持有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向我委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428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