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雅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洪府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实施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新规定,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拟征收土地位于洪雅县止戈镇八角庙社区2、3组,拟征收集体土地3.9540公顷,此次征地范围内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雅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洪府规〔2022〕1号)文件执行,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地涉及人员安置56人,五、安置人员确定本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对象确定的截止时间为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土地征收后,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六、方案听证申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七、补偿安置登记拟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八、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期满后将由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土地征收单位,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