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信用体系,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通过征询各相关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房地产业信用信息并结合对行业进行日常监管中掌握的信用情况,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地产企业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月28日,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电话:024-22565479),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或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件:2022年企业信用等级排名.xlsx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