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二、评估程序1.参加评估的重点实验室,在线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和《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总结报告》,2.市科技局对参加评估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三、评估流程和时间安排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实行“无纸化”,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在标签栏内选择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栏目,填报用户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评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9:00至2023年3月9日17:00,如果申报材料通过市科技局审查,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基本条件的实验室,五、联系方式1.政策咨询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联系人:刘明辉丁瑞卿联系电话:022-588328612.局级主管部门管理账号申请联系人:栾明联系电话:022-24433981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赵津东联系电话:022-23532900-813附件:1.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管理系统(评估模块)操作说明2023年2月22日附件:1.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管理系统(评估模块)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