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二、事项简述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自然年度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劳动者已取得同一职业较高等级证书的不再享受同一职业较低等级的培训补贴,三、设定依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第十一条:(二)……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03号)第四条:……对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退捕渔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六、受理条件1.参训学员: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脱贫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退捕渔民,2.施训单位: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4.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13.技能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八、办理渠道现场办理:汉源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十二、咨询方式现场咨询:汉源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