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的函》《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做好2023年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以下简称乡级基地)申报工作,一、申报程序各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择优选择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积极性较高、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一)资质条件,实施主体应具有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能够按照《农民合作组织法》的要求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基地内同一地块技术应用再连续实施3年以上,应具有满足乡级基地作业面积和建设质量要求的免耕播种机、玉米联合收获机及各生产环节所需配套作业机具装备,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先进装备支撑和应用保障,基地在秸秆覆盖上应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免耕播种应不少于基地面积的30%,同时加强对基地的技术指导,实行基地“1+1+2”技术指导方式,一位技术指导专家,请于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2023年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推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