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2-2117:48||||为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本辖区内各类型用人单位,采用自愿申报结合日常案件受理的方式确定评价对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日常巡查、书面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进行,评价方式(一)提交资料,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二)书面审查,我局将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65号)文件规定,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按A、B、C三个等级进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并将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上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统一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同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书审材料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至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附件: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申报表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1日附件下载:附件: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申报表.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收藏打印关闭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