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止以市工信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共3件)1、关于提请研究2020年度优强工业企业评审结果的请示(鹰工信文〔2021〕12号)2、关于推荐2019年“年度贡献奖”和“年度突出贡献奖”企业的请示(鹰工信文〔2020〕4号)3、关于协助核查企业信息的函(2020年1月2日)二、废止以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文件(共10件)1、关于印发《鹰潭市2019年度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鹰工强办字〔2020〕1号)2、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工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工强办字〔2020〕7号)3、关于印发《鹰潭市2020年度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鹰工强办字〔2021〕2号)4、关于印发《鹰潭市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工强办字〔2021〕13号)5、关于建立完善鹰潭市重点工业企业白名单的实施方案(鹰工强办字〔2021〕16号)6、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用电补贴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鹰工强办字〔2022〕40号)7、关于征求《鹰潭市2020年度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函(鹰工强办字〔2022〕30号)8、关于请求协助审核优强工业企业备选企业情况的函(2021年12月24日)9、关于商请提供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参评企业相关指标数据的函(2021年8月9日)10、关于请求协助审核规模上台阶企业市属工业企业备选企业及新入规工业企业情况的函(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