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2023年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共享服务补助和奖励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及申报要求(一)使用后补助1.适格申报单位:已在琼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⑷使用的仪器必须属于大仪网成员单位的入网仪器(已经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入网的仪器),(二)运行后补助1.适格申报单位:大仪网成员单位,首次提出仪器入网申报的大仪网非成员单位,即可进入大仪网“海易兑(大仪共享服务项目申报)”栏,选择“新增仪器入网(非成员单位申报)”窗口提出正式申报,大仪网成员单位提出新增仪器入网申报的,即可进入大仪网“海易兑(大仪共享服务项目申报)”栏,选择“新增仪器入网(成员单位申报)”窗口提出正式申报,(四)优秀机组申报1.适格申报单位:大仪网成员单位,⑶每家单位申报的优秀机组台套数不超过本单位已入网仪器的35%,其中大仪网成员单位是指先前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省科技厅批准仪器入网的单位(见附件1),非成员单位是指首次提出仪器入网申请且预录入网仪器尚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单位,(二)所有单位通过大仪网平台进入“海易兑(大仪开放共享项目申报)”栏正式申报项目时,(二)各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和说明、相关模板已在大仪网网上办事大厅“海易兑(大仪开放共享项目申报)”栏具体项目申报窗口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