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安乡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乡县税务局联合审核,拟确定安乡县慈善总会为2023年安乡县县本级第一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性组织,现予以公示,安乡县慈善总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23—2027年,为期5年,公示期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乡县财政局或国家税务总局安乡县税务局,联系方式:安乡县财政局:余爱民13973658978国家税务总局安乡县税务局:万波林13975660503安乡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乡县税务局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