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以上相关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3〕5号)精神,按照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0】312号)要求,2月15-16日,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海门市采薇家庭农场等17个主体申报烘干机清洁热源改造(或更新)补助和海门乐番天家庭农场申报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补助项目开展立项,验收组现场查看主体营业执照、粮食烘干机设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与主体进行建设咨询,专家组一致认为所有项目符合立项要求,同意所有项目通过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附:申报建设主体明细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0日南通市海门区粮食烘干机清洁热源改造(更新)、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补助主体明细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