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商务局下达的《第133届广交会向各交易团下达各展区展位数量及展位分解规则》和余商[2022]2号文件(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宁波市交易团余姚分团展位分配办法)制定余姚交易团第133届广交会展位分配方案如下:一、对品牌企业申报的展位需求由广交会上级职能部门(中国外贸中心)全数安排,24家企业133个展位,二、一般性展位数量按以下规则分解:(一)满足率100%的予以全数安排,(二)第126届参展企业的各展区展位数量予以优先保证,未预申报的第126届参展企业的展位数量不纳入优先保证范围,(三)各展区展位在优先满足第126届展位的基础上,增加部分的摊位优先考虑新申请企业,1、按申请数量,申请数量多的优先安排(展位的下达以申请数量为基数),2、申请数量相同,按2020年度——2022年度3年企业自营出口总额及增速排名,排名靠前优先安排,在126届原有摊位企业中,按2020年度——2022年度3年企业自营出口总额及增速排名顺序给予安排,133届新企业名单.xlsx余姚市商务局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