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和《云南省“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技术进步规划》(云工信技创〔2021〕330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3年云南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项目应符合《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二、申报材料材料描述需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三)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须与申报项目一致),三、工作要求各州(市)工信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各申报企业参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认真填写《云南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云南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3),省工信厅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二)请各州、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项目申报、汇总、审核等工作,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我厅技术创新处,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word版本)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有关附件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yn.gov.cn/下载),联系人:王林、胡强电话:0871-6351579163512985(传真)电子邮箱:yngxwjcc@163.com附件:1.云南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要素条件2.云南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申报书3.云南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下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