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推进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请各镇街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请各镇街依照《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农市发〔2021〕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申报标准与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纸质版一式六份(含光盘)报送至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联系人处,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19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nyj1510@126.com,我局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推荐至省农业农村厅,附件:1.《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2.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17日(联系人:黄燕,电话:88221721)附件:1.1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pdf2.2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