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德市财规〔2019〕3号)和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江县财政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33号)精神,经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审核,以下用人单位符合享受四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条件(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4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838-7219895附件:中江县2022年四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示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