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尽早做好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二)提交认定申请材料1.企业首先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index)进行单位注册(已注册过的企业,注:申请认定的企业需同时完成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科技部政务平台网络申报,(三)审查推荐1.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2.审查推荐工作由申请认定企业注册地州(市)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将《推荐企业2022年社会责任情况表》、《推荐企业汇总表》以及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一式3份,(二)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认定机构)将与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一企一策”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辅导工作,出具专项报告的会计、税务事务所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中介机构的规定条件,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由省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公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更名申请,申请材料交昆明市科技管理部门,须将申报认定材料作脱密处理后交至企业注册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