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产业园管委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23〕326号),现将《江门市2024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2024年申报指南”)等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2024年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二、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税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以及省产业园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指导企业按照2024年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三、按要求做好审核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参考附件2对应审核单位),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企业申报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出具“同意上报”意见,四、做好申报项目上报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完成本地申报入库项目的审核工作并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3月10日前上报我局(其中企业申报资料于3月2日前上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子版注明“**(企业名称)2024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江门市2024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项目审核单位分工表3.各有关单位主要审核内容一览表4.项目汇总表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16日(联系人:姚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