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制定《汕尾市2023年度省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四)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局派出机构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市管单位及外市单位的申报材料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直接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申报单位前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shanwei.gov.cn/swscjdglj/下载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并准备相关材料,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局派出机构按照各项目指南要求对辖区内的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汇总,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汇总后统一将各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件及项目汇总表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附件1:汕尾市2023年度省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项目汇总表.docx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