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条件(一)申请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应具备的条件(《登记办法》第七条):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4.有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6)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二)申请登记的技术经理人应具备的条件(《登记办法》第九条):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2.具有1年及以上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历,具备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能力,请在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内进行登记与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个人身份进行登记的)登录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窗口(网址附后)进行注册,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对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个人身份进行登记的)的登记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四)年度信息填报,在技术转移机构库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个人身份进行登记的),请于3月31日之前在系统中填报2022年度技术转移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三、相关要求1.申请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且注册地在北京的机构或注册地在北京机构的内设机构,但主要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四、联系方式及其他事宜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徐菲联系电话:010—66189848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10—88827004填报网址:https://fwy.kw.beijing.gov.cn/cbtm/cbtmform附件:1.《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京科发(〔2022〕13号)2.登记须知3.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