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旅游星评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的通知》(鄂星评发〔2022〕7号)文件要求,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于2022年11月至12月对全市星级饭店开展了评定性复核工作,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丹江口市龙山宾馆、茅箭区紫荆花君悦酒店、武当山特区鑫宁宾馆3家饭店不符合星级旅游饭店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取消上述3家企业的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现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19-8125763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2号305室十堰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