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一)切实按照《湖南省林下经济千亿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和湘林经函【2022】21号要求,经营主体的主营产品以林禽林畜、林果、林菌、林特产品、特种养殖、资源昆虫、林下农经作物、特色类等林下经济产品为主,(二)从事林下经济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林业合作组织在本浏阳市行政区域内经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三)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和年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单一种植类:林业种植经营面积8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种植400亩以上),近2年年平均销售额400万元以上,近2年年平均销售额40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类:林下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以上),林下养殖面积300亩以上,近2年年平均销售额400万元以上,林下种养生态环保、循环利用成效明显,近2年内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填报《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标准文本》附件1、信用承诺书附件2和其他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3、监督电话:浏阳市林业局机关党委办83683656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2月17日相关附件下载:2023年度林下种养生态互补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doc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