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决定开展第七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工作,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二、申报材料(一)各地商务部门推荐文件原件,(二)品牌消费集聚区申报表(见附件),企业商品经营面积、餐饮经营面积、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佐证材料,(九)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复印件及图片),企业反恐、防暴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复印件),三、申报和认定程序(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品牌消费集聚区申报表,省商务厅将对通过认定的品牌消费集聚区颁发牌匾,对通过认定、公布的品牌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广泛动员并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和程序积极申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要组织认真审核,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及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