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公共机构规范餐厨垃圾分类管理、收集和处置工作,明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地点和时间、频次、分类质量要求等事项,(三)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三)按照收运服务协议的约定收集、运输餐厨垃圾,(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由县城市管理局依照《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由县城市管理局依照《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督促公共机构规范餐厨垃圾分类管理、收集和处置工作,明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地点和时间、频次、分类质量要求等事项,(三)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得投放或者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河道、沟渠、湖泊、水库等场所,(三)按照收运服务协议的约定收集、运输餐厨垃圾,(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由县城市管理局依照《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由县城市管理局依照《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