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制定了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到2020年的建设目标,随着《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专利、商标等常见监管领域成为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探索方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要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均对诚信建设、社会共治提出具体建设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相继开展两批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湖北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指标体系,三、试点推进加速惠州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惠州市知识产权发展基础良好,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惠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将以“健全联动机制保障工作推进、建立制度体系规范监管、以电子信息(视频显示、新能源电池)行业实施信用监管试点、建设平台加强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发展文化营造舆论氛围”为总体建设思路,建立一套适合惠州市工作实际的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监管运行机制和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工作机制,惠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将围绕以下重点任务展开:1、建立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试点工作架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