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银保监分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3〕10号,为做好我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二、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内新材料产品(相关品种详见附件),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三、承保保险公司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号)相关要求,如实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表(附件2-3,各地市工信部门会同银保监分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九、各地市工信部门会同银保监分局汇总本地区所有企业资料后进行线上线下审核确认,线下审核要求填报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请于2月19日前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表》、《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表》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银保监分局要落实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主体责任,对企业填报的信息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广东银保监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附件:1.2023年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表(地市审核)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表(省级审核)4.发明专利汇总表5.近三年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情况一览表6.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表(地市审核)7.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表(省级审核)8.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2023年2月14日(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陈立伟,电话:020-85255816)附件:1.附件1:2023年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wps2.附件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表(地市审核).docx3.附件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表(省级审核).docx4.附件4:发明专利汇总表.xlsx5.附件5:近三年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6.附件6: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表(地市审核).docx7.附件7: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表(省级审核).docx8.附件8: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