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9〕23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12号)要求,经初审,潘慧符合享受内江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与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2—6105075,附件:内江高新区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