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要求与评价》(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经区(县、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通过台账审核、集中评审和现场验收等形式对各示范区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慈溪市匡堰镇、象山县泗州头镇2家单位达到培育单位验收标准要求,拟认定为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鄞州区咸祥镇、奉化区裘村镇、宁海县强蛟镇和象山县东陈乡、墙头镇5家单位达到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要求,拟命名为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如果您对上述单位的建设、管理、服务有何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8日,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联系人:纪庆磊电话:0574-89181326传真:0574-89385112邮箱:zykfc12345@163.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65室邮编:315040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