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已在人社部门备案并获得自主评价资质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培训开班申请,无需履行培训签约手续,二、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绩效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国家、省、市公布的新职业、新技术目录清单,打造适应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专业(工种),合理确定签约培训机构数量,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工种),打造特色培训项目和培训品牌,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培训禁入,对以虚假培训等骗取、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区县审核同意后与相关培训机构签订“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在做好上年度签约培训机构培训质效检查评估工作基础上,在2月底前完成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协议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