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领域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领域的发展趋势,(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金融等领域转型升级,促进本区金融、商贸流通、商务服务、黄金珠宝等重点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体系建设、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十一)负责提出本单位主管产业领域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发展方案、产业专项规划的审查意见,(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本区企业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计划,(十七)承担本区金融发展、投资推广、企业服务领域的行政职责,并做好本单位主管产业领域的企业服务工作,并协调指导本单位主管行业领域企业的党建工作,负责对本单位主管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领域人才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