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7日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一、政府规章项目安排根据市委工作部署,二、落实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的工作要求(一)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体现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制定政府规章草案涉及的重要立法事项、重大政策调整,起草和审查规章草案,程序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云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动征求和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市场主体、特殊群体、社会公众等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立法工作顺利完成:一是要在立法计划印发之日起30日内,制定规章起草计划,二是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云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等规定的起草程序,市司法局应当加强对规章起草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协助起草单位和市司法局,保障政府立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