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谢方兴所有位于平武县龙安镇人民北路龙源小区4幢1单元2楼2号的住宅一套(不动产证号:平国用(2002)字第084号、平房权证县建委字第0378号),依据谢方兴的死亡证明等资料,继承权人王秀琼、谢文雄到平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该套房产继承登记,王秀琼申请继承,其他继承权人谢文雄到场表示放弃继承权并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平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流程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平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