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将入选成都市新津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7个代表性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管理,我区对原公布的成都市新津区第一至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进行了规范调整,现予以重新公布,项目名称以此为准,特此通知,附件:1.成都市新津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2.成都市新津区第一至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7日附件1.成都市新津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附件2.成都市新津区第一至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