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等文件规定,对各单位或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应将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部分单位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2日,公示期共3天,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6-2125905,附件:2023年第一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初审情况汇总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