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二)年内可开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二、申报程序本次申报将直接关系全省2023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编制,对照申报条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项目一经纳入省2023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三、申报材料(一)在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二)年内可开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具备年内开工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四、有关工作要求一是请各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二是各区务必认真组织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盖章版),并协调辖区供电部门对项目接入和消纳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未获得电网接入系统批复的项目应在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电网企业提交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2.xx区申报2023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计划项目清单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2月8日附件:1.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通知.pdf2.附件2.xx区申报2023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计划项目清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