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参加2021年行动计划的优胜团队、参加2022年行动计划的优胜企业,二、支持政策1.优胜团队,2021年行动计划的优胜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8日在山东注册成立企业,并获得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2.优胜企业,三、有关要求1.有关市科技局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胜企业、团队享受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优胜团队成立的企业,2.有关市科技局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推荐对象须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3.有关市科技局将企业、团队申报材料审核后,于2023年3月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同时提报各类材料电子版到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