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对我市23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截至2022年底有效备案的23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不含2022年新备案的机构),二、评价方式采取新型研发机构自评和市科技局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三、评价程序1.绩效自评,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见附件1)须于2月14日前,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修改完善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绩效数据,填写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自评打分表(附件2),并作为此次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各区市科技部门要对辖区内新型研发机构报送的相关资料严格审查,每个新型研发机构的自评打分表、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合并成1个PDF文件,有关材料请于2月14日12:00前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资配科,专家组根据新型研发机构自评材料、视频汇报和质询情况综合评议,绩效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将由给予经费奖励改以竞争性平台项目支持,附件:1.威海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名单.doc2.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自评打分表.doc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