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省级以上园区用地面积核准的通知》,为切实提高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准确度,现对我区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7天),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对象进行监督,如对结果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电话:0917-3128162,渭滨区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公示.pdf渭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