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关于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厅对我市送审资料的时间要求,现开始受理我市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申报材料,为保证申报材料按期、高质量整理送审,请各申报人按照第一次评审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填写,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不规范及过时提交均不予受理,系统受理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3月31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2月1日至4月3日,受理地点: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吉大白莲路42号),(联系电话:3951086),请尽量绿色出行,特此通知,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申报职称评审流程图3、关于做好2022年度珠海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8日附件:附件1、2:关于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附件3:关于做好2022年度珠海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zip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