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房政办发〔2018〕65号)、《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房人社通〔2019〕4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房人社通〔2019〕12号)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延长区级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期的通知》(房人社通〔2020〕1号)有关规定,在本办法实施期限内,本区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技能大赛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行业、企业自主评价体系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申请享受技能培训补助,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在培训合格取证后3个月内实现单位就业且稳定半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培训就业补助,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2021年4月-6月期间,我区23个乡镇(街道)申请技能培训补助和培训就业补助资金共计1413人次925400元,该批补助资金将由区财政拨付至相关乡镇(街道),请各乡镇(街道)按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申请人,附件:2021年房山区4-6月技能培训补助和培训就业补助汇总表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17日附件下载:房人社通〔2021〕17号——关于拨付2021年4-6月技能培训补助和培训就业补助的通知.doc房山区2021年4-6月技能培训补助和培训就业补助汇总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