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预算的通知》(塔地财农[2019]8号)精神的要求,现对2015年度退耕还林第五年验收合格面积0.13637万亩进行现金补助,每亩补助标准400元,共计54.548万元,我局决定对2015年度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资金进行发放前的公示,请广大农牧民监督,如有不实情况,请予发举报,公示日期: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6日后附:201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第五年资金兑现表举报电话:纪委监委:0992-8502821财政局:0992-8510902林业和草原局0992-8515251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2月8日乌苏市201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资金表第五年补助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