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县(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首季度促消费活动,城厢区240万元,秀屿区100万元,统筹省、市相关促消费资金按照不低于各县(区、管委会)消费券核销金额的50%比例给予正向激励,二、提振住餐消费鼓励餐饮企业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主办的美食节活动给予一定补助,给予2万元奖励,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三、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新设(含增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业)于2023年一季度到资达500万美元及以上,按实际到资规模的0.5%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四、支持开展“百名网红(达人)进百企销千品”带货专场活动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以“百名网红(达人)进百企销千品”为主题,单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有关奖补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莆田市商务局2023年2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