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由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核实确认后,2.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3.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由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会同见习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集中组织选拔考核,与见习单位商定见习期限并签订《见习协议》进行上岗见习,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实际缴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予以补贴,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九江中心城区为1730元/月)的80%,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