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DR-2022-01001桃政办发〔2022〕1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四级同创”创建方案及认定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桃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四级同创”创建方案及认定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全县开展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四级同创”工作,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创建项目的同时,全面启动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创建工作,全县共计划创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县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12个、县级农业产业强镇3个、县级农业特色小镇1个、县级龙头企业20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60家、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0家,形成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四级同创”工作局面,扎实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创建工作,创建申报获县级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补资金,三、创建认定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创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是中央、省、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长效扶持政策,附件:1.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创建任务(2022—2024年)2.桃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3.桃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办法4.桃江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5.桃江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认定办法6.桃江县农业产业强镇创建方案7.桃江县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认定办法8.桃江县农业特色小镇创建方案9.桃江县农业特色小镇创建认定办法10.桃江县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方案11.桃江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方案附件1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和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创建任务(2022—2024年)表1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四级同创”任务表单位:个,(八)《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发展规划》(三年或五年)(九)《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施方案(一年)》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表名称XX乡(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范围(明确四至范围)建设规模(亩)(种植业以亩来计算,二、农业特色小镇有关情况统计表三、农业特色小镇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四、申报文件及佐证材料(一)申报文件农业特色小镇创建乡镇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的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