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海南省2021年度稳定汽车消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第(七)条规定:鼓励销售企业让利促销,年度汽车销售金额前25名、汽车销售台数前25名的海南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4万元促销奖励,获奖企业按先销售金额、后销售台数顺序选取,入围企业仅参加1项排名,不重复奖励,根据《措施》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统计排名,拟对50家企业实施奖励,公示时间:2022年2月25日-3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联系电话:厅纪检组65310010,厅市场体系建设处65351653,附件:1.2021年度汽车销售金额前25名2.2021年度汽车销售台数前25名(销售金额前25名不参加排名)海南省商务厅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