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苏商资〔2022〕58号)、《苏州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的政策措施(试行)》(苏府办〔2022〕205号)、苏州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商外资〔2022〕415号)等文件要求,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和标准鼓励符合苏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苏州市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股息和盈余公积实施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参照执行),且年利润再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含),二、具体申报要求(一)请各区镇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区商务局外资科,(二)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吴江区内依法登记注册,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三)根据《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规〔2017〕5号)的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企业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五)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附件1:202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支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202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3: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3年2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