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组织):为做好第五届钦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申报、推荐、评审等有关工作,现就做好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将申报材料报送本级质量强县(区)办公室(设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各质量强县(区)办公室分别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市主管部门、各质量强县(区)办公室将推荐企业(组织)的申报材料汇总,三、申报材料要求(一)企业(组织)申报钦州市市长质量奖应提交以下材料:1.《2023年钦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一式四份,申报企业或组织对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四、工作要求(一)市主管部门和各质量强县(区)办公室要严格按时间安排,认真领会《钦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钦政规〔2019〕2号)、(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精心安排、组织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二)各县区、各部门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在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内报送申报材料,附件:钦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2023年)钦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