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就办〔2023〕1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相关工作,给予个人灵活就业补贴1000元/月,给予600元/月的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五)实施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工程聚焦不同创业群体差异化需求,本辖区范围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相应等级且运作良好的院校创业指导站,配合区、镇就业部门开展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就业推荐、职业指导、技能提升、创业大赛及其他各类主题就业创业活动的,鼓励创业对象积极参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创业赛事活动,给予承办相关赛事的单位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赛事承办费补贴,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的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本区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纳入本市政府补贴培训范围技能项目培训,按月给予实际用人单位稳定岗位补贴500元/人,(十二)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牵引工程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本市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本区对口地区农村劳动力在金实现首次就业,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推荐就业补贴1000元/人,健全社会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工作机制。